环境保护部通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8年度实施情况
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8年度实施情况。他说,2008年,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南沿淮四省政府切实落实治污责任,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,严格环保准入制度,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强化污染源监管,创新工作机制,淮河治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,淮河流域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。
这位负责人说,近日,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监察部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等部门,对淮河流域江苏、安徽、山东和河南四省(以下简称“沿淮四省”)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(2006-201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2008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。截至2008年底,列入《规划》的656个治污工程项目,已完成347个,占53%;调试51个,占8%;在建170个,占26%;前期准备53个,占8%。淮河流域共建成23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,形成处理能力约每日918万吨,较2007年增加39座,新增处理能力约每日171万吨。四省淮河流域辖区均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1座或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。从水质状况看,流域内24个跨省界断面化学需氧量评价全部达标,综合达标率100%,氨氮评价综合达标率83%,流域水质有所改善。
这位负责人说,沿淮四省流域治污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,但总体上看,淮河水质仍属中度污染,治污形势依然严峻,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仍时有发生。流域内工业企业密集,违法排污甚至污染事故依然存在;二是部分治污工程项目进展缓慢。《规划》中还有39%的治污项目未建成,尤其是城镇污水再生利用项目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,目前分别尚有41%和65%的项目没有建成;三是部分出境断面氨氮污染问题凸显。河南省颍河沈丘纸店、泉河沈丘李坟以及安徽省濉河泗县八里桥等断面,氨氮已超过高锰酸盐指数(或化学需氧量)成为主要的污染因子;四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削减污染效能仍有待提高。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、负荷率不高、污泥得不到妥善处置、技术人员少和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。部分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设滞后,升级改造任务艰巨。
这位负责人说,针对《规划》实施情况考核中发现的问题,四省政府已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。为进一步加强淮河流域治污工作,2009年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:一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。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,强化对重点行业的监管,对敏感地区的化工、医药、造纸、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实时监控。将水环境事件纳入总体考核体系,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,防止发生重大环境事件。二是加快规划项目实施进度。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治污责任,加大投资力度,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特别是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,加快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,确保《规划》任务全面完成。三是强化氨氮污染控制。针对氨氮污染凸显的问题,进一步加大氨氮控制力度,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。加大食品、医药等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力度,切实降低氨氮排放量。提高环境准入门槛,引导地方实施更为严格的氨氮排放标准。四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。督促各地加快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、脱氮、污泥处置设施建设,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,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。加快再生水设施建设,促进再生水的安全利用。落实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措施,保障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。五是加快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》编制前期工作。总结“十一五”规划编制、报批、执行和考核等工作中的经验教训,完善“十二五”治污思路,明确治理目标和治污措施,努力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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